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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大学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
发布人:admin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4-08-28

 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、有序地进行,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,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,一旦发生食物中毒,按以下程序采取紧急行动:
  一、报告制度
 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。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,食堂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、分管校领导报告,并由学校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,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。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。
  二、救援措施
  学校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,并拨打“120”医疗抢救电话。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。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,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  三、病源保护
  学校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,相关食堂应立即停止营业,保护现场,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、可疑食物,由卫生监督部门对可疑食品进行采样和化验,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。
  四、信息公开
  保障广大师生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,及时、准确做好信息公开,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,不瞒报、谎报。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,避免不必要的误解。
  五、善后处理
  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或中毒食品,并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,根据具体情况对中毒场所进行消毒处理。
  六、事故责任追究
  1、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。
  2、对事故瞒报、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。
  3、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、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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